本报讯(记者王蔚通讯员吴润元)1月11日本市拉开了今年“闪亮一号”交通整治的序幕,上海市城市交通执法总队会同有关单位,在本市机场、火车站、地铁站等交通枢纽整治出租汽车营运秩序。根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生拒载行为,责令其暂停营业15天,并处200元罚款;当年拒载达两次的,吊销其准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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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市部分出租车司机对客运业务挑精拣肥、拒载、议价、甩客等行为,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仅去年12月有关部门就收到投诉出租车拒载、多收费的来电、来信199起,出租车行业投诉率占了城市交通行业投诉总数的67.1%。
11日整治当日,在龙阳路地铁站,司机宗某对前来要车的乘客百般挑剔,最终拒载;车号为沪DW8623的出租车,在石龙路上海南站附近,借口“有事”拒载短途客,被执法人员当场查实;在火车站北广场,执法人员分别对沪BX1039等两辆出租车的拒载、甩客行为发出了违章通知书。整治行动同时在龙阳路地铁站、人民广场等10多个交通枢纽展开,29辆违规出租车被查处,另有一辆出租“黑车”落网。
据了解,为提高整治有效性,今后对出租车司机的处罚不再“就事论事”,企业将承担相应责任,违章记录将被记入驾驶员的诚信档案。在一个自然年连续两个月车辆违规率超过4%,企业部分车辆或全部车辆将暂停营运15天。部分拒载出租车名单
沪DV6381、丝绸之路出租车公司;
沪DW8603、文旅万益出租车公司;
沪BX1039、赵巷黄方客运部;
沪DN1756、浦南汽车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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