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唐金法郜征)怀疑他人结伙要害死自己,竟残忍地用棍、棒猛击同乡头部,致3人死亡,3人受伤。1月10日,经省高院核准,池州市中级法院依法将故意杀人犯骆正祁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骆正祁是云南省巧家县铅厂乡人,与被害人王某是连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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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9时许,王某等人在住宿的工棚内算账,骆正祁乘人不备,从自己床铺下操起一根方形木棒,猛击王某的头部,木棒被打断,骆又残忍地拿起一根木棍将王的脑浆捣出。之后,骆用木棍击打李某、施某、魏某,3人被打伤后跑出工棚,朝附近的山上跑,骆紧追不舍,在工棚前遇到被害人何某背着儿子往山上跑,遂用随身携带的木棍多次击打两人头部,致2人死亡。后骆正祁返回工棚,将床被、衣物等盖在王某尸体上,并用打火机点燃焚烧,逃到附近山上躲藏。4月5日8时许,骆乘客车逃跑时,被公安武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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