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委对普法先进奖励作出明确规定
享受同级文明单位待遇增发一个月基本工资
法制网讯普法先进享受同级文明单位待遇,凡被评为普法先进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可增发一个月基本工资。湖北省竹山县县委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日前对普法先进的奖励作出明确规定。
竹山县采取多种措施,把普法考核结果落到实处。首先,县政府按照农业户人平均0.2元、城镇户人平均0.4元标准将普法工作经费由原来的每年5万元增加至每年10万元,并列入了2007年财政预算。同时,县里拿出专门经费表彰普法工作先进对象,并将普法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大幅增强普法依法治理考核分值,落实普法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普法办近日还组织对全县各单位“五五”普法启动工作进行了督办检查,逐一“画像”,以此督促各单位按照普法工作目标要求,按时完成普法任务。目前全县上下以比普法任务落实为责、争普法先进对象为荣的氛围日益浓厚。
但君堂(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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