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武汉1月12日电(记者沈翀)湖北省人大日前新修订的《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明令禁止各种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并将监管范围拓宽到对农民的补贴补偿和村级财政性补助资金的发放和使用等新领域。
湖北省副省长刘友凡介绍,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负担显著降低,但从目前情况看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农民负担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村教育、农民建房、计划生育、用水用电等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集资和摊派,农资涨价过快、涨势过猛,惠农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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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农民的补贴补偿和村级财政性补助资金的发放和使用的监管上,新条例明令禁止截留、抵扣、挪用、拖欠、私分、侵占政府提供给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各种资金、物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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