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创新型社会最需要的是什么?或者说,建立创新型社会的核心是什么?人们的答案大概都是:良好的环境。但良好的环境又是怎样构成的呢?我认为是以公平、平等、宽松、激励为核心形成的一系列思想观念和制度安排。因此,一个创新型社会,决不只是建起一片摩天大楼,装备一些高端设备,再招上一群科研人才,挂上一堆某某重点实验室或创新中心招牌就OK的事儿。
说到创新型社会,有一个问题先要弄清楚:对于一个创新型社会,究竟是发现创新重要,还是培养创新重要?是发现人才重要,还是培养人才重要?
也许很多人认为,这根本就不是问题,当然培养重要,培养为本,是基础,先有培养,后有发现;或者也有人会说,培养与发现一样重要。
但我认为,这些说法都过于想当然了。对于创新(特别是科技原创)和杰出人才的获得,“发现”比“培养”重要得多,是更基础的因素。
举一个简单例子吧:爱因斯坦或比尔·盖茨不是被谁培养出来的,同理,谁也不能说,只要舍得投入,努力培养,“创新”就能被“生产”出来。爱因斯坦培养不出来,不是偶然而是必然。从哲学上讲,对于创新和优秀人才的获取,“发现”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而“培养”是矛盾的次要方面,我们应以“发现”为本,以“发现”为出发点和第一考虑因素,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改变一直以来人才和创新工作中只注重投入和培养的惯有思路。当然,这不意味着培养不重要,对于初级人才,培养很重要,加大投入无疑是好事,但加强创新所需的远不止投入问题,投入的产出效率则是更重要的问题。
对于创新和优秀人才,如何才能“发现”呢?这又是一个关键问题,“发现”可以分为主观层面和客观层面,所谓主观层面就是“慧眼识英才、伯乐相千里马”,客观层面就是让人才及创新从良好的、公平的环境中脱颖而出。相比而言,主观层面的“发现”适用于局部的小范围,客观层面的“发现”则是适用于社会范围的更基本的规则。
所谓“良好的、公平的环境”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宽松、激励原则。如果这些原则得不到足够尊重,创新及杰出人才的产生将大打折扣,巨大的科技投入将事倍功半,缺乏效率。
公平原则的含义很简单,如机会公平、资源相对公平等等,做到公平却不容易,行政特权及腐败、学术特权、利益集团、不正之风等等都严重阻碍着公平。
平等原则对应的是科研领域的精英主义路线,即指社会把科研及创新的希望仅仅寄托于一批科研精英身上,精英路线的结果就是一波又一波的重点人才建设,机会、资源集中于重点人才,这些做法表面上非常合理,但无形中挫伤、限制了普通科研人员及机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埋没了潜在的爱因斯坦式的小人物的创新灵感,大大缩小了“发现”创新的范围,看似集中利用了物质资源,却浪费了智慧资源,因此,过分的重点建设的结果将与创新的目的南辕北辙。实际上名人成名前不都是小人物吗?而当某人获科研大奖一举成名,资源、机会都大为丰富后,再次获奖的比例又有多少呢?“重点建设”沿用的还是“培养”的思路,而非“发现”的思路。
宽松原则指在思想文化及管理层面上,对于创新尝试的宽容及积极支持,营造百花齐放,宽松活跃的氛围,科技领域近亲繁殖、权威一统的现象不知浇灭了多少创新的火花。
激励原则主要针对企业,企业的技术进步依赖于利益激励和竞争(可理解为:生存激励),企业创新一样依赖于良好的环境,如良好的融资环境及市场环境等。
用“发现”的观念来思考创新,将“良好的、公平的环境”作为加强创新的根本出发点,用公平、宽松、平等、激励的原则构建起良好的环境,使之成为创新社会的基础,这样活跃的创新氛围才能形成。特别是在科研领域,如果回避公平、宽松等原则问题,不愿触动一些人的既得利益,不做思想文化及一系列明显不合理制度的改变,创新将难以大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