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佘峥)昨日召开的厦门地区高校辅导员工作经验交流会,不仅是我市首次专门召开的辅导员工作会议,也表达了我市下决心要落实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政策和措施。
从去年9月1日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开始施行,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逐渐引起各方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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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副局长林守章表示,厦门市将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1∶200的比例配备专职辅导员,也就是说,平均每200名学生就有一名专职辅导员。他说,我们将力争在三到五年内使市属高校达到这个标准。
专职辅导员原则上要从应届党员毕业生、党员教师和党政干部中选聘;新聘的专职辅导员,本科高校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高职高专学校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林守章说,今后,我们必须像重视业务学术骨干的选拔培养那样重视辅导员的选拔培养。我市还将设立辅导员队伍建设专项经费。不仅如此,厦门市今后将每三年表彰一批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在分配机制上,高校要把辅导员的岗位津贴等纳入学校内部分配体制,确保辅导员的实际收入不低于学校同等条件专任教师的平均收入。
昨天的会议还透露两个消息:我市将成立全省首家高校辅导员协会;我市已经投入39万元专款,资助六所高校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5月将建成。这六所高校分别是厦门理工学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华厦职业学院、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南洋专修学院、兴才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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