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没有法制保障,就没有城市发展。公平、正义、安全、诚信……这些看似抽象的概念,变得尤为重要。这是保障我们这座城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坚实基础。作为城市发展的维护者,法官必须树立起符合时代要求的执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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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怀大局,为中心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不久前,市中级法院出台了《深入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努力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的文件。服务保障南京新一轮建设,这份文件再次将全市法院的目光,聚焦到“以稳定保障和谐”这一时代命题上。市委书记罗志军阅后作出批示:“市法院贯彻落实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积极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全市大局开展创新所提意见很好。”对全市法院来说,我市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战略目标,是把南京建设成“长三角先进制造业中心”、“全省现代服务业中心”、“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全国重要科教中心”和“东部城市绿色中心”。对此,市中级法院提出要求,全市法院必须从规范经济秩序、培育市场诚信、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入手,为“五个中心”建设保驾护航。于是,从市中级法院到各基层法院,各家法院都根据实际情况,为辖区发展提供保障。如玄武区法院,为该区打造“数字玄武”献计献策,解决在建设“数字玄武”中出现的电子贸易、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纠纷等诸多法律问题;建邺区法院则全力保障新城建设,至今,该院已执结涉十运场馆和新城建设类非诉执行拆迁案300余件,在法官的耐心工作下,自动搬迁率超过97%,未发生一起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此外,白下区法院服务商贸、金融;高淳、溧水法院服务新农村建设;六合区法院服务辖区大企业。全市法院都在动,都在争取有所作为……可以说,城市的每一轮发展,每一项改革,甚至每一场盛大活动,都凝聚着我市两级法院法官的智慧和汗水。
关注民生,化解矛盾,努力消除积怨
服务经济发展,民生问题也要关注。“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正义与关怀”,这是我市法院为构建和谐社会所作的誓言。目前,邻里纠纷、医患纠纷、交通肇事纠纷等时有发生。这些与普通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如处理不好,同样会影响安定团结的和谐局面。徐立新认为,虽然法院工作具有“不告不理”的被动性,但并不排除有主动服务的可能性。“以人为本”的司法服务理念,更需要法院主动“出击”,把众多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因此,我市两级法院把钝化矛盾、规范社会秩序,作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努力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这其中,法院的调解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如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以及当事人众多、社会矛盾易激化的案件等,都要求充分动用调解手段,不但要解决法律纠纷,更要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积怨。此外,为提高矛盾调处的能力,我市法院还不断探索,寻求更佳的调解新模式。把诉讼调解与社会大调解结合,这种“诉调对接”模式,正是其中一项创举。鼓楼区法院曾受理过15名患者状告输血感染丙肝案。因医患矛盾突出,引起社会强烈关注。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该院专门邀请省卫生厅等单位协助调解。经过多方努力,这些案件都已调解结案,医患纠纷获得平息。据统计,近3年来,我市法院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均超过50%,一大批社会矛盾在基层得以妥善化解。
阳光审判,拉近司法与民众距离
公平、公正最能惠及百姓。为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公正,我市法院一手抓规范,一手抓公开,以制度规范执法,以公开保证公正。据悉,仅在规范司法行为上,市中级法院就先后制定和完善了654项规章制度,涉及司法礼仪、裁判文书制作等方方面面。而在审判公开上,我市法院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如推行“随机分案”制,减少人为因素对案件审理的影响;推广“执行四告知”制,让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实行“再审复查案件合议庭集体听证”制,给申诉方多一次说话的机会;对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机构采取电脑随机摇号选定,确保公平、公正……为让群众的诉求得到充分反映,我市法院还提出要打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司法救济渠道。在推行网上立案、远程立案、预约立案和对残疾、孤寡老人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的基础上,全市两级法院又开通了12368审判信息声讯查询服务系统,为公众提供诉讼常识查询服务,并向案件当事人提供案件审判流程节点、拍卖和开庭公告等多项审判信息服务。此外,我市法院还积极出台措施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如不久前,针对建筑领域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市中级法院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涉及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案件审判的意见》,通过畅通立案“绿色通道”,建立快审、快调、快判、快执机制,加强司法救助等10项举措,维护农民兄弟的权益。对此,徐立新表示,只有一个一个有效地解决群众的诉求,社会和谐因子才会一个一个不断地增加。通讯员 赵兴武 南京日报记者 殷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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