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记者从四川省交通厅稽征局获悉,在今年上半年内,成都地区将开通银行代扣交通规费(含养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公路货运车辆附加费)业务,届时,成都地区的车主缴费将更加方便、快捷。同时,为方便广大车主查询、缴纳交通规费,四川省最近新开通了稽征网,车主可以在网上查询车辆的缴费情况、交通规费征收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 |
上半年
试点银行代收交通规费
据介绍,今年内四川省交通稽征部门将推行银行代收代扣养路费业务,并将其列入今年便民利民措施的工作重点。银行代扣交通规费业务,跟目前推行的由银行代扣水电气费、电话费业务一样,车主只需在银行开设一个账户并存入一定数额的钱款,银行就可以在征费期内自动代扣交通规费。这样,车主就不用再排队缴费,也不用担心因迟缴交通规费而被征收滞纳金和行政罚款。
另外,稽征部门还将尽可能地增加缴费服务网点和窗口,为车主提供多种缴费方式,完善征费窗口服务设施。在特殊情况下,稽征工作人员还可以主动上门服务,在征费高峰期为车主提供更多的便民措施。
年内
开通短信息提醒缴费
1月13日,记者还了解到,省交通厅稽征局最近新开通了交通规费稽征网(www.scjz.net或www.scjtjz.org.cn),该网站专门设有缴费查询栏目,车主登录后只需输入车牌号就可以查询到全省范围内车辆的缴费情况。同时,车主还可以进入网站查询四川省交通规费征收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并可以在网上发表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同时,省交通厅稽征局还将在年内启用稽征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短信平台开展信息查询、政策发布、缴费提醒等服务,为车主交费和办事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
此外,今年四川省还将修订《四川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以此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和实施行政执法考评制度,并对重大处罚案件实施复核制度。
还没缴养路费的车主请注意
16日起要征收滞纳金了
1月13日,记者从省交通厅稽征局获悉,成都地区2007年交通规费的征费期延至本月15日结束,在本月15日之后缴费的车主将被征收滞纳金。稽征部门特别提醒部分还没有缴纳2007年养路费的车主:一定要在今明两天抽空到各稽征网点办理,以免产生滞纳金。
据介绍,由于成都地区各类机动车数量众多,从去年年底交通规费开始征收以来,各稽征所和中行营业网点缴费窗口有不少车主排起长队等待缴费。为此,成都稽征处决定将2007年养路费等交通规费的征费期延长15天,车主在本月1日至本月15日期间缴纳2007年养路费不产生滞纳金。超过本月15日缴纳规费的,车主将被征收滞纳金。据介绍,滞纳金从欠缴养路费当日起,计算到补缴养路费当日止。欠缴时间在1个月以上的,每月按30日计算,并逐月计征。滞纳金的计算公式为:滞纳金=应补缴养路费累计总天数×月应缴养路费费额×1%。
同时,超过规定时间未缴纳养路费的,由车辆所在地稽征机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还将作出行政处罚:欠缴3个月以下的,并处应缴养路费额1倍以下的罚款;欠缴3至6个月的,并处应缴养路费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欠缴6个月以上的,并处应缴养路费额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黄颖)
新闻链接
今年,四川省的养路费征收标准未作调整,仍然为:小车105元/月·车;货车170元/月·吨;客车210元/月·吨;中型营运客车330元/月·吨;小型出租汽车(含10人座以下的小型营运车)410元/月·车;二轮摩托车15元/月·车;三轮摩托车17元/月·车;拖拉机85元/月·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