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日起,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采取自行申报纳税制度。目前,北京已有1000多人进行了自行申报,申报工作开局良好。但在一些地区,则出现了“零申报”。对此,人民网网友发表评论:
——每年的收入都不固定,因此一年下来个人所得是否超过12万元,实在是难以计算清楚,这种情况下要进行自行申报困难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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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一贯性的只管收税,而没把对纳税人的服务跟上造成了人们对报税的冷淡。应加大宣传力度,逐步形成自觉报税的习惯,而后再逐渐加大刑罚的力度巩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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