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时炸弹”藏村中民房
140多箱烟花爆竹昨被收缴
实习记者刘晶晶 昨日下午,当王家桥派出所的民警用钥匙开启两间出租房的锁后,赫然发现房内被各式烟花爆竹塞得水泄不通,其中一间房的墙角,两小罐液化气显得分外扎眼。
民警抓获烟花贩
昨日中午,王家桥派出所的民警得到线索:“科医路上一面包车在贩卖烟花!”民警当即采取行动,并在科医路银盛苑小区门口锁定目标。中午1点30分,烟花贩汤某刚准备上车离开,民警立即将他与司机王某控制住。经检查,面包车后车厢,像塞罐头似的填满了各式烟花爆竹,名称诸如特级“电光火炮”、“小神鞭”等,种类繁多,总价值在2000元以上。
由于王某与汤某系非法运输、贩卖烟花爆竹,他们被民警带回王家桥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同样被收缴烟花的还有在康宏小区开杂货店的苏某,他昨日向汤某购买了210元的烟花,因为他的杂货店开在烟花禁放区域,除了烟花被没收,苏某还将被罚款。
“市内到处都是烟花销售点,我这点烟花根本不算什么。我的杂货店每天都有人上门推销烟花,被我拒绝了一次又一次!”苏某不以为然。
租住民房储藏烟花
据汤某交代,在他位于海屯路大塘子村的出租房内,还存放有烟花。昨日下午4点,汤某与王某做完笔录后,被民警押送往他位于海屯路大塘子村的出租房进行进一步清查。
这是一栋两层建筑,民警打开一楼一间用报纸糊住窗户的房间后,大家都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约30平米的两间房里,堆满了一米多高,土黄色纸箱包装的烟花爆竹,缝隙仅站得下一个人。据房东介绍,二楼住着房东一家7口,为了贴补家用,她把一楼的两间空房租给了汤某,而近两天她才得知汤某把房子用来存放烟花。
经民警们统计,两间民房内共存有价值约万余元,140多箱烟花,无异于一颗定时炸弹。
节前清查烟花爆竹
据王家桥派出所治安中队的尚队长介绍,储存、运输危险物品必须持有公安机关下发的许可证,个人零售危险物品则必须持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发放的零售许可证。汤某与王某没有相关许可证,属于非法运输、贩卖烟花,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与《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部分地区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通知》依法处罚。
“春节来临之际,我们将加大力度对非法贩卖、运输、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清查收缴,以保障市民的人身安全。”尚队长说。
记者 王磊/摄
(责任编辑:宛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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