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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 综合

复学记(身边 和谐新事·百姓故事)(图)

邱 炯绘

  新事

  对有过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尤其是已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来说,是继续学业,还是走向社会?选择前者,人生道路显然会更宽些。

  北京市东城区推出的“复学安置”,正是为了帮他们尽可能重返学校。

  这项制度针对的对象,是区属学校在校生中犯了罪而又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已完成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也包括在内。

  他们将被分成A、B、C、D四级,分别对应重点校、普通校、职业高中和工读学校四类学校,由区教委在区属学校内进行复学安置。
试读期半年,表现不佳将失去复学机会,交由社区矫正,不遵守缓刑规定的可建议法院变更强制措施,收监执行。

  “复学安置”制度由区综治委办公室组织协调,法院、教委、检察、公安、司法等多个部门共同完成。安置过程“不公开、不留痕迹”,严格限制知情面。

  故事

  1月11日,北京东城区。杨龙(化名)告别父母,背起书包向学校走去。

  这样普通的早晨,这条平常的上学路,对他来说,来之不易。

  忘不了离开学校的那天——2005年8月底,学校即将开学的日子。就在一条小胡同里,已上高中的杨龙和一位朋友拦住了两个中学生:“把钱交出来!”

  400元、521元,拿钱、快跑。那天傍晚,看到几名警察朝自己走来,杨龙脑子里一片空白。前一天,当朋友提出去抢中学生学费“玩玩”时,碍于面子,他同意了,选择是那样轻率。

  从那天起,杨龙离开了原来的学校。2006年3月,东城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杨龙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案子尘埃落定,杨龙的未来却一片迷茫。父亲下岗后找了个临时工作,母亲没有收入,儿子的犯罪让这个家庭陷入了痛苦之中。

  主办这个案子的法官高艳红直惋惜:看过杨龙的成绩单,是个好学生,初中毕业保送上了高中,还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可是现在,原来的学校没法呆下去了,新的校门又在哪里呢?判决后,父亲也为杨龙联系过别的学校,一听说杨龙有犯罪记录,都一口回绝。几个月来,法官们也在四处奔走,想为杨龙找到一所合适的学校,但没有一家愿意接收。新学期临近,杨龙什么时候能够走进校门?

  就在这个时候,事情出现了转机。法院方面找到了区教委。在教委的大力支持下,杨龙转到了一所新学校。他的情况,除学校少数领导了解外,被严格“保密”。

  2006年9月,失学一年后,杨龙终于复学了。

  故事并没有结束。

  杨龙“复学记”,引起了多个部门的关注。如何让其他的“杨龙”顺利回到学校?一次次协商,一次次探讨,“对判处非监禁刑失足未成年人复学安置”的新制度逐步形成并开始实施。制度制定者提出的目标是四个字:不失一生。

  相关者说

  北京市东城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委办公室主任 杨五一:

  我当过老师,深知学校教育对这些失足孩子的重要性。复学安置需要司法与教育衔接,涉及多个部门,能够实实在在地发挥作用是关键。

  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岳慧青:

  杨龙遭遇的复学困难,也是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的一大难题。近年来,16岁到18岁年龄段犯罪比例很高,像东城区,连续3年都占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七成以上,而且很多都判了非监禁刑。对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学校不像义务教育阶段那样有明确的法定义务,很多学校为保持在校生低犯罪率,都不愿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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