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樊未晨)“到2010年,北京市的小学专任教师中有40%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专任教师中有80%达到本科以上学历且有3%教师达研究生学历,高中教师则要全部达到本科学历,且有10%达到研究生学历”,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十一五”期间北京市将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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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所有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在职专任教师都可以参加培训,各级各类区县教师培训机构、教研机构、特殊教育机构、校外教育机构中在职在岗的中小学教师也在培训计划之列。
参加培训的教师,要在2010年底前,根据岗位要求和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必须完成300课时的学习任务,获得相应学分,这样才能获取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北京市教委相关人员介绍,这一阶段的培训将以师德塑造与德育队伍建设、城乡教师均衡发展、首都名师培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培训、教师信息技术、科研能力提升和国际视野拓展等方面为重点。
据悉,教师经学校批准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期间的待遇将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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