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北京市启动中小学教师再培训计划,所有老师必须完成300课时的学习任务,获得相应学分,并取得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到2010年,北京市小学专任教师40%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专任教师80%达到本科以上学历且有3%教师达研究生学历,高中教师全部达到本科学历,且有10%达到研究生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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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北京市教委公布了《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十一五”时期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参加培训的教师,在2010年底前,根据岗位要求和教师专业发展需要,必须完成300课时的学习任务,获得相应学分,并取得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根据市教委的要求,将对新毕业的大学生和社会招聘的教师进行上岗培训。
北京市教委要求教师要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学习,并将此作为教师考核、晋升、聘任和奖励的依据之一。教师经学校批准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期间的待遇不变。
据了解,培训的对象是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在职专任教师,包括各级各类中小学、区县教师培训、教研机构、特殊教育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等在职在岗中小学教师。
另外,根据北京市教委的要求,学校将建立教师定期带薪脱产培训制度,试行教师5年内集中或分段享有为时一学期的带薪脱产培训机会,在郊区农村任教满5年的教师优先考虑。(杜丁)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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