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血防<五年规划>实施 07年达到疫情控制标准
本报1月14日讯 新时期湖南省血吸虫病预防控制《五年规划》已经出台,并开始实施。《规划》明确了我省五年血防工作总目标:2007年,全省所有疫区县市区以行政村为单位达到国家血吸虫病疫情控制标准;到2010年,力争部分县市区达到传播控制和传播阻断标准。
根据《规划》,我省开展血防工作的具体目标一是压缩流行区域范围。我省现有的38个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在2010年以前,将有15个县市区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10个县市区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二是降低人畜血吸虫病感染率。人群感染率由2004年的4.06%降至2010年的3.00%,下降率为26%;牛感染率由4.54%降至3.20%,下降率为30%。三是压缩钉螺面积。到2010年,全省消灭垸内及山丘地区钉螺面积6.77万亩;减少垸外易感地带钉螺面积50.97万亩。四是普及安全用水和无害化厕所。重点疫区居民安全用水率和无害化厕所使用率,2008年达到80%;2010年达到100%。五是加强健康教育,增强疫区居民防病意识。中小学生和家庭主妇血防知识知晓率和正确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90%和80%以上。六是加大家畜传染源管理力度。2008年家畜圈养率达到50%以上,2010年达到80%以上。
实施《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工作方针,强化政府责任,落实部门职责;加大《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宣传力度,提高疫区干部群众的血防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继续推进血防机构改革,健全血吸虫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血防队伍建设,提高血吸虫病防治能力;加大传染源控制力度,降低人畜感染率。
《规划》确定的血防策略是按照“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不同的疫区环境和疫情特点,确定不同的防治目标,采取不同的预防控制措施。对疫区环境具有一定单元性、水系相对独立的县市区,以传播阻断为目标,采取以工程灭螺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立足于打歼灭战;对洞庭湖周边地区的县市区,以疫情控制或传播控制为目标,实行人畜同步化疗、家畜圈养、健康教育、安全供水、易感地带灭螺等防治措施并举,降低感染,减轻危害。
《规划》要求,各级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血防工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血吸虫病五年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血防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考核、监督。并根据血防规划,安排血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规划》还对卫生、农业、畜牧、林业、教育、交通、能源、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在血防工作中的职责作了规定。
作者:谭克扬 白慧荣 刘兆春
(责任编辑:车东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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