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昨日发布的白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两成多白酒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9%。据了解,此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广东、四川、贵州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00家企业生产的100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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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个别产品杂醇油含量超标。杂醇油是指甲醇、乙醇以外的高级醇类。杂醇油对人体有麻醉作用,长期饮用杂醇油较多的白酒,能引起头痛等症状。
部分产品己酸乙酯、乙酸乙酯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己酸乙酯、乙酸乙酯含量高低影响白酒的香型和风格,同时该指标也是判定浓香型、清香型白酒等级的关键。此外,个别产品总酯达不到标准要求。总酯是白酒中所有酯类芳香物的总和,其含量的多少与酒的品质及香型有关,若总酯含量太低则酒味淡。
其他质量问题包括:个别产品酒精度达不到明示要求;固形物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标签标注不规范。
抽查中质量较差的产品有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犁铧营酒厂生产的包谷酒、贵州省惠水县酒厂生产的“涟江”牌清溪液酒、贵州省都匀市经济开发区七星酒厂生产的平溪大曲和桂林灵川江东酒厂生产的“芦笛岩”牌三花酒。
另悉,国家质检总局近日还对葡萄酒产品的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全国78家企业的78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8.5%。其中山东省青州市华威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祥”牌莎当妮高级葡萄酒和吉林省通化市长白山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永结老铁”牌贵族红精品红葡萄酒质量较差。(陈清浩 孔祥佩 邱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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