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梁为)1月15日上午,南宁市市长林国强记下了两个车牌号码:桂AB0××9和桂A11××7。这两辆汽车里的人,一个往车窗外扔餐巾纸,一个则往外吐口水。
1月15日上午9时8分,在经过民族大道麻村菜市门口时,车牌号为桂AB0××9的小轿车打开车窗,有人往外丢了一张餐巾纸。9时10分,行至民族大道沃顿国际大酒店前时,这辆小轿车内有人第二次将餐巾纸丢了出来。这一切,被刚好坐车跟在后面的林国强看了个一清二楚。林国强所坐的车继续往前走,9时11分,在民族大道新城国际前遇到红灯停车,此时车牌号为桂A11××7的面包车里,一个人突然打开推拉门,往外吐了一口痰。
前后不过4分钟的时间,所走的路也不过千米,一路上却不断有坐车的人把马路当“垃圾场”!林国强看到这接二连三出现的不文明现象,忍不住记录了下来。
随后,林国强马上打电话给“城乡办”,要求查清这两辆车的车主是何人。交警部门很快查清了这两辆车的情况,并与车主取得了联系,请他们到“城乡办”一趟。两丢餐巾纸的,是南宁一大型企业退休人员刘先生的车,当时车借给外甥用,他的外甥又去了柳州还没回来,电话一时还打不通。大家估计当时车上的人正从民族大道往埌东高速路口赶。
15日下午,另一位车主准点赶到“城乡办”交罚款。面对记者,他并不想多谈,只说当时坐在车上的人正在喝茶,因为喝的茶中有点渣,就往外吐了一口,没想正好被市长撞见。
这一口痰“值”多少钱?《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治理“五乱”行为的通告》上写得明白:“从建筑物或者车体内向外掷物、泼水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此外,“随地吐痰、便溺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现在正处于“严管重罚”阶段,虽然并不是自己做的事情,但毕竟是自己的车,车主还是很自觉地交纳了200元罚款,并表示以后一定会注意。
吃一堑,长一智,这两位车主都得到了“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教训。林国强也想通过此事郑重提醒各位市民:大家在坐车时,不要往车外乱丢垃圾和吐痰。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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