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交警总队高速支队获悉,今年,我省高速公路车辆违法行为有望实现异地处罚。届时,驾驶员交异地违章罚款将毋须长途奔波,可就近到省内任何一个高速交警大队接受处理。目前,相关设备正在调试中。
对发生在我省高速公路上的违法行为,当前交警部门一般先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邮寄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通知当事人到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高速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为了一张“罚单”当事人要跑几十甚至几百公里才能处理,给当事人带来了不小的麻烦。为此,我省交警部门投入人力、物力进行技术攻关,目前已取得突破性进展。与此同时,关于在省际间建立交通违法行为信息互换机制的问题也正在研讨中。2006年12月21日,皖苏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两省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对通过测速雷达、数码相机等设备抓拍的对方省籍机动车辆超速、不按规定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数据信息将定期进行交换。同时,对本省机动车辆在外省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异地处罚,交换方式、数量、格式以及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等,两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正在进一步协商。(李文山、郑祖清)
来源:
安徽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