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日前表示,2007年将继续大力开拓乡村旅游市场,并将于近期启动乡村旅游“百千万工程”,在全国推出100个特色旅游县、1000个特色旅游乡和10000个特色旅游村。此举是进一步推动乡村旅游深入开展的新举措。
乡村旅游是以农村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及农村环境吸引游客,满足旅游者的休闲、体验、观光、娱乐等需求的旅游活动。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的两万多个旅游景区(点)中,有一半以上分布在农村地区,这些景区(点)每年接待游客超过3亿人次,旅游收入超过400亿元,显示出很强的旅游吸引力和发展潜力。
乡村旅游给农村带来了大量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增加了农村的经济实力和农民的收入,具有独特的产业功能和很强的关联带动作用。据测算,一个年接待10万人次的乡村旅游景点,可直接或间接安置300名农民就业,为1000个家庭增加收入。发展乡村旅游,通过城乡的交流和沟通,有助于引导有关部门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和政策支持,促进了各种资源、资本和要素向农村、农民和农业倾斜,促进旅游小城镇的建设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所以说,各地方和有关部门应把乡村旅游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之中,将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要动员和组织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乡村旅游之中。
当然,乡村旅游点多、面广、线长,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发展基础多种多样,须强化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增强工作的创造性和针对性。只有因地制宜,真抓实干,才能推动乡村旅游健康发展,为更多百姓带来实惠。
《人民日报》 ( 2007-01-16 第06版 )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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