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1月16日电(记者孟华)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日前公布了专门的投诉电话,如果消费者到饭店就餐自带酒水遭到拒绝或被收取高额开瓶费,可以向消协投诉,消协或工商部门将会依据相关法律为消费者维权。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市消费者协会(委员会)日前发布公告,提醒广大餐饮商家,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或对消费者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实质上构成了对消费者的不公平交易。
据天津市消协介绍,商家的上述作法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一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以及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等规定。
二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之规定。
三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格式条款的相关规定。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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