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谢佳记者俞连明)昨天本报刊发市长热线为民工要工资的新闻,记者在报道中说,各界都很关注民工工资问题。今天,又有好消息传来,省公安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今天启动打击恶意欠薪逃匿专项行动。
10个人被拖欠工资,9个是农民工
昨天,新闻通报会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朱绍平说,去年,全省共查处各类侵犯劳动者权益案件4.16万件,责令支付被拖欠的工资4.21亿元(涉及劳动者人数26.8万人)。
这些案件中,涉及拖欠工资案件有90%左右发生在农民工身上。而企业发生恶意欠薪的对象也主要是农民工。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陈晓明说,目前,省公安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已建立联动机制。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发生欠薪问题,都可以报警或直接拨打12333劳动保障投诉举报电话。“如有发现有恶意欠薪逃匿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作出不同的处罚。”
2009年前,用工合同要普及
朱绍平说,今后将加快建立健全治理欠薪问题的长效机制,努力建立健全保障劳动者无忧打工的环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完善有关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和工资支付的政策措施,力争在2009年前实行全省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全覆盖,积极推广实施农民工计工考勤制度。
陈晓明说:“农民工自身也要有这样的意识,凡准备留在用人单位工作,都要和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这不是一句空话,是对自身的一种保护。”
劳动保障部门希望,各级政府要安排必要的资金,建立工资拖欠应急周转资金,专门用于因拖欠工资造成劳动者无生活保障时的应急保障。一般,市一级50万元以上,县一级30万元以上,乡镇10万元以上,专款专用。今年6月30日以前,各市、县(市、区)必须全部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各地欠薪垫付额可达到拖欠工资的70%。
同时,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会得到健全,失信企业一些典型案件会及时在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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