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珉)“为鼓励和促进银行小企业贷款业务,政府将设立引导性专项扶持资金,专用于对银行当年新增小企业贷款的风险进行补偿。”记者1月15日从中国银监会马鞍山监管分局获悉,该市日前通过的《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使用办法》,不久将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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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基金将更好地发挥地方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和导向作用。《办法》将小企业贷款分为3个档次进行统计。在一个年度里,马鞍山市财政将依据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三个档次的新增贷款,分别按照1.2%、1%、0.6%的比例提供风险补偿。
中国银监会马鞍山监管分局负责人说:“银行只要对小企业新增了100元贷款,政府财政将给予0.6~1.2元的风险补偿。如果银行在这一业务中确实出现了风险损失,这些风险补偿金可以直接冲抵损失。”即使这一业务中没有发生损失或损失额低于当年拨付的风险补偿金数额,银行业金融机构还可以提取多余部分的30%来奖励那些拓展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工作人员,剩余70%可转入下一年,滚动使用。
据了解,2006年马鞍山市试点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总额为500万元。从2007年起,马鞍山市将按照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的实际新增额计算拨付风险补偿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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