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月16日讯(记者唐海珍)为了切实消除家庭暴力,省妇联联合省公安厅制定《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妇女联合会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专项工作规则》。
据介绍,《规则》强调要建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预防、受理、处理、回访、责任五项工作机制,切实将家庭暴力解决在萌芽状态;在受理家庭暴力时,要实行首问负责制,有效制止公安机关在处理家庭暴力时互相推诿的情况,切实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在处理家庭暴力时要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救助,根据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意愿,公安机关可出具《家庭暴力鉴定委托书》或《家庭暴力临时救助意见书》,必要时应将家庭暴力受害人就近送往家庭暴力庇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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