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 广
南昌市近日将在网上公布43个执法部门的4078项“权力清单”,市民办事投诉将一目了然(1月16日《江南都市报》)。
乍看颇令人兴奋,仔细一想,这似乎只是一个美丽的气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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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百姓来说,政府和部门的权力来自他们,因而,只要相关机构与官员各司其职,都应该主动去发现、去纠正,而不应把“球”踢给群众,让群众自己去想办法“搞掂”。事实上,有许多问题,群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到了投诉单位和部门,往往也是外甥打灯笼——照旧。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需要广大群众“全社会大力参与监督”的一些工作,与其说是某种工作创新,不如说是有关职能部门履责不力,因为如果他们尽心尽责,也就没有劳驾广大群众的必要了。但现在的情形是,一些监管部门的主要工作似乎就是“提请市民注意”。
其实,群众对政府的监督并不是体现在对其工作的细节上监督,而应是对其总体效果的评判。因为民众已经通过选举制度,将监督功能委托给了政府工作人员。正常的情形是,民众除了忙于自己的事务外,应该是享有免于进行监督的“清闲”的。
实际上,群众对政府及其官员的监督主要体现在政府届满与官员任期结束时,对他们工作进行考核,并据此通过自己选举的代表与代议机构对官员们前途作出决定,进而体现自己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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