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深圳讯 (记者黄学民) 上月,深圳某报记者吴某在其住宅区润丰园某大型超市购物时,被该超市一经理误认为是惯偷而暴打一顿。后虽澄清误会,但因超市方拒绝公开误会的详细经过,记者将两家有关超市公司告上福田法院,要求其公开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7万元精神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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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记者莫名被暴打
据起诉书称:2006年12月13日下午,原告吴某在润丰园该超市挑了一袋梨子正准备拿去过称,一位超市工作人员走过来拍了拍其肩膀说:“我们打过交道。”原告奇怪地问道:“我们打过什么交道?”那人厉声说:“你自己心里清楚。”遭到质问后,该超市工作人员说:“干过这个……”话音未落,一拳猛击到原告的左嘴角上。原告出于自卫,抓住那人的双臂,那人就用膝盖猛击吴某阴部,幸被吴某躲过。
这时又有几个超市店员跑来欲对原告进行围殴。此时,润丰园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和保安闻讯跑过来,告知被打的人系楼上业主,原告这才幸免遭继续殴打。
被打者:对方没诚意才上告
景田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询问情况并做笔录。吴某才得知那个动手打人者正是这家润丰园某超市的经理,他把吴某误当成经常到超市行窃的惯偷了。
据吴某介绍,事发后,超市方虽然先后派出管理人员到其家中进行探访慰问,但只在超市门口贴了告示,说是跟顾客发生纠纷,却只字不提错把吴某当贼打的事。
目前,吴某已委托律师将“××××便利超市(深圳)有限公司”、“深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分别以第一和第二被告告上法庭。福田法院将在一周后开审该案。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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