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治安金陵晚报报道本报于2006年12月7日报道的《一张旧图半世恩怨》讲述了华家和郝家为半个世纪前的一宗房产交易起纷争,后土地管理部门认为华家的产权登记有误,对双方界限作了重新认定,并注销了华家的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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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法院审理查明,南京鼓楼区某小区17号、19号房屋原为同一院落的双拼别墅。1952年上半年,郝家将19号房产卖给华家,保留了17号房产。之后,华家取得19号地产的买卖本契,记载面积为30.64平方市丈,郝家保留的面积则为35.53平方市丈。与此同时,郝家委托南京房地产公司测绘事务所,绘制了该交易的“房地产情况图”,一直保留至今。1958年,郝家的17号房产被原鼓楼区房产管理所接管,此后一直租借给他人使用,华家则在“文革”期间(约1970年左右)在两家间砌筑了一道院墙。1991年5月,华家因房屋产权人发生变化,换领了新的19号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新的两证附图上的两宅院落分界线,虽以华家1970年砌筑的那道院墙为准,但与换领前的房屋产权证附图明显不同,即新的分界线南北两端均向郝家有不同程度的偏移(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华家的面积变大,郝家的面积变小)。其后,华家的房屋权证又因故换领过两次,但权证附图上的分界线一直沿用了1991年的。1998年9月28日,鼓楼区落实政策办公室将17号房产退还给郝家。2003年10月28日,郝家在修缮房产时发现院落地界与祖传房地产情况图上位置不一致,两家发生纠纷。2005年9月15日,郝家向市国土局提交了土地变更登记申请。2006年4月6日,国土局调查后,作出了注销华家所持土地使用证的决定。华家不服提出行政诉讼。
争议
庭审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国土局作出的该土地行政登记注销决定是否合法。法院审理后认为,有证据证明,郝家所持的祖传房地产情况图是两家当时进行房地产交易的实际依据。华家1970年砌筑围墙的位置与情况图上标明的两家分界线不同。且华家在1991年5月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按照围墙位置变更分界线,没有产权更改依据及审核情况的记载。因此,国土局根据上述调查结果,认定华家的土地使用证登记有误,作出注销决定,具有事实依据。法院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据悉,目前华家已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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