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17日讯 记者赵纲、张海燕报道:今天,国台办举行2007年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新的发言人国台办新闻局副局长杨毅主持。有记者问从1月1号开始,台湾记者进来也适用奥运采访的一个新的通知,针对主管机关好象有点模糊,请发言人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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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毅说,《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规定》第三条所指的“主管机关授权的机构”是指香港中国旅行社、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的单位。以前台湾记者来大陆采访,是要事先向国务院台办新闻局或各级台办申请,取得同意之后,持台湾记者采访审批通知书办理入境手续。按照新的规定,今后台湾记者来大陆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或个人的同意即可。所以,台湾记者在办理签注之前,应该事先和被采访单位或个人联系好,这非常重要,这是我们签注单位核发签注的依据。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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