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月17日电(记者仇逸)为确保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上海在全国率先制定《冠心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等专项技术准入标准,对8项医疗专项技术实行准入管理,就开展技术的医疗机构、人员、设施等进行严格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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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进入准入管理的8项技术都是在临床应用广泛、技术要求高的专项技术。具体的项目为:冠心病介入诊疗技术、白内障超声乳化技术、面部轮廓整形技术、血液透析技术、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高强度聚焦超声技术、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心脏导管消融技术。上海市卫生局表示:不符合准入标准,不具备软硬件基础的,将一律停止开展相应专项技术。
这8项专项技术管理规范将自4月1日起施行,上海各级医院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技术准入标准内提出的医疗机构、人员、技术设施等各项条件进行对照,并接受审查。条件符合的医疗机构必须于2个月内重新申请办理诊疗科目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经评价通过后方可继续开展临床诊疗。凡是未通过专家评审或逾期未申报的,一律停止开展相应专项技术。
“医疗技术准入”是确保医疗质量安全、促进医学科技发展的一项重要手段。目前,中国政府尚未出台全国性的管理标准和规定。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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