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
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草案)》
批准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和人选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草案)》,批准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和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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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认为,修订1998年1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对于加强动物防疫管理,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畜牧业的快速发展,防疫工作面临更高的要求,有必要认真总结近年来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经验,进一步明确饲养者、经营者的防疫责任,强化各级政府在动物防疫方面的职能,加强动物疫情防控措施,完善动物防疫管理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重点对免疫、检疫、疫情报告和处理等制度作了修改和完善,增加了疫情预警、疫情认定、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执业兽医管理、动物防疫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会议决定,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认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有必要制定专门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草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主体、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会议决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会议听取了关于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的汇报,批准了获奖人选、奖励种类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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