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广东省女子监狱,广州法院首次进行了减刑假释听证。 通讯员 供图 |
广州首次公开听证减刑假释 每个环节都公开公正
试点选在广东省女子监狱,罪犯本人及利害关系人可提出意见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穗法宣) 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法院在广东省女子监狱进行了广州市的第一个减刑、假释公开听证会,三名女犯吃上了“头啖汤”。有人大代表称赞此举增强了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听证会过程像开庭一样
昨日上午9时30分,广州市中级法院审监庭的法官敲响法槌,听证会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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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减刑假释听证会程序,法官要求省女子监狱宣读、出示对3名女犯予以减刑假释的证据,并作出说明。检察机关担负着对减刑、假释进行监督的职责,在听证过程中对监狱提请对罪犯减刑、假释的相关材料发表审查意见。而整个过程犹如审理刑事案件一样,罪犯可以对法官和检察官提出回避申请,关键的证人和利害关系人要出庭接受法官的仔细询问……
每个环节都公开公正
“听证会让罪犯出庭说话,保障了他们有效参与减刑、假释裁判的过程,有利于他们的教育改造,更为关键的是消除了老百姓的疑惑,表明我们一切都是依法办事”,会后的情况通报会上,广州中院的黄容福副院长郑重其事地对记者说。
据黄容福介绍,在以前因为广州市的减刑假释的案件数量很多,法定审理的期限很短,往往都是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缺乏听取罪犯本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而社会上一些群众也对此有所疑虑,担心是否有“暗箱操作”。“虽然这种情况绝不存在,但为了消除群众的疑虑,我们理应将减刑假释的过程公开化和透明化,接受监督”,黄容福强调说。
关键提问 听证会是否应考虑让受害者出现?
在昨日的通报会上,有记者提出:“既然是要公开听证体现透明度,为何不见受害单位和受害人出现,他们也应有权利对减刑、假释提出自己的意见。”
对此,黄容福副院长诚恳地表示,因为现在还是做试点,一些制度还不很完善,还在摸索阶段,这个提议很好,他们将慎重研究,以后会考虑增加这方面的人员,彻底做到减刑假释的公开透明。
(责任编辑:韩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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