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张家口电(记者李彦宏见习记者张岩)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还要交纳10元钱的住院意外伤害保险,1月16日,记者在宣化河北北方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以下简称二附医院)住院收费窗口前,见到了这样的一幕。
患者:“这个我不愿意买”
1月16日上午10时许,在宣化二附医院门诊大厅办理住院手续收费窗口前,一名前来办理住院手续的男士交完了住院押金后,窗口的收费人员让该男士再交12元钱,男士把12元钱递进了窗口,记者问该男士“这收的是什么费?”该男士表示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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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原则是“患者自愿”
就此,宣化二附医院的主管副院长车建斌及住院处主任王维成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车建斌副院长表示,医院推行该项保险,目的是为了解决住院患者在住院期间意外伤害赔付的问题,两位负责人均表示,院方一直贯彻的是“患者自愿”的原则,而且,他们认为,病人也是欢迎这个保险项目的。而对于窗口出现的患者在不知情或者非自愿的情况下,就被动购买了该项保险的情况,车建斌副院长称,这是“个别工作人员”的问题,并非医院的初衷。记者得知,从2005年5月份开始,该医院就开始在住院手续办理窗口推出了这一项保险,但是,具体卖出去多少保险,院方两位负责人都表示不清楚。而在卖出去的这些保险中,住院处的王主任称“赔付了好几起了”。针对“住院病人意外伤害保险”险种的情况,记者专门致电推出该险种的保险公司张家口中心支公司的有关部门。记者得知,该险种只针对医院出售,不针对个人。而且承保范围是住院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包括医疗事故致死或致残的,最高赔付12000元。记者从该保险公司负责赔付的一位负责人处得知,从该险种在当地推行以来,到目前仅有一起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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