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房地产调控再出重拳。国家税务总局网站16日公布一则通知,从今年2月1日起,将正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据悉,这一税种自1993年推出后一直没有正式征收。
市民担心:房价会否上涨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苏永华通讯员宋毅勇实习生谢莹娥)不少市民在网上看到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消息后,第一反应就是:开发商都贼精,会不会把这部分费用转嫁到房价上?武汉中原地产研究部经理祁晓睿分析,此举不会对整个房地产业带来实质性影响。但他表示,中小开发商的承受能力一向有限,其发展必然因此受阻,尤其是小开发商会遭遇更大压力。易居研究院分析师汪洋分析,土地增值收益是房产开发的重要利润来源,开发商的利润将面临下调。也有不少业内人士担心,对处于城市中心的楼盘而言,如果需求持续旺盛,“转嫁”将变得轻而易举。
楼市开启税收调控新局 专家:要精准“打击”不要税负转嫁
据新华社上海1月17日电从2月1日起,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交纳将由先前的“预征制”转为实打实的“清算制”,而城镇土地使用税额标准提高2倍、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提高1倍的政策已于1月1日正式实施。在房价高位运行、“且调且涨”的背景下,2007年房地产税费调控的大幕已然开启。上海万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一位销售经理说,“清算制”是使土地增值税“恢复”到开发商应该交纳的水准,并不是新增税负———“不是现在要多缴,而是以前少缴了”。业内人士指出,与土地增值税对应的是开发利润并非成本,说土地增值税会“加大开发商成本”是误读,它只会压缩高利润空间。调整相关税收政策对楼市宏观调控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教授说,“如果现有政策尚不足以把病(房价逆调控高涨)治好,不排除物业税适时出台。”看来,加大税费政策在房地产调控中的作用还只是开始。不过,房地产研究专家顾海波指出,联系到以往一系列税费政策对房价影响甚小甚至反向影响的事实,人们不能不担心税负被转嫁到消费终端。譬如,去年出台的征收20%个人所得税被认为是在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精准打击”,但终被各地的“核定征收”消解。顾海波说,“税收调控能否起到预期效果,关键还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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