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政府就印发《陕西省实施一村一品千村示范万村推进工程规划》发出专门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各地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目标,积极探索,努力实践,“一村一品”发展初显成效。
《规划》强调,实施一村一品千村示范万村推进工程,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稳粮、优果、兴牧”的思路,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人才、信息为支撑,以提高农业规模化、区域化、标准化、专业化、产业化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为主线,发挥资源优势,培育特色产业,做大龙头企业;坚持产业富村、科技兴村、企业带村、生态建村、人才强村,优化发展环境,完善发展机制,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为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规划》要求,实施一村一品千村示范万村推进工程,要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坚持科技创新原则,坚持比较优势原则,坚持农民自愿原则。
《规划》提出,千村示范的目标任务是:在全省选择发展“一村一品”基础较好的1000个村,着重在发展现代农业、提升产业水平、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开拓市场、改进加工工艺和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等方面进行示范。争取到2010年;建成运行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健全与龙头企业的利益联结机制,农产品加工规模和深度实现新的突破;培育扶持一批知名品牌;农民人均纯收入较“十五”末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翻一番,来源于主导产业的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重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农村经济水平显著提高,社会事业得到快速发展。万村推进的目标任务是:围绕示范村,全省确定1万个村,推广千村示范经验。到2015年,达到示范村标准,使千村模式覆盖全省行政村40%以上,较大幅度提升全省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规划》强调,选择示范村(推进村),要坚持“农民自愿、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形成规模”的原则,自下而上、自愿申报。示范村申报的基本条件是:目前从事主导产业的农户占农户总数70%以上、主导产业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70%以上,有特色产业基础,有创业型带头人;有发展“一村一品”的工作规划或实施方案。推进村的选择应与示范村在区域上相邻近、产业上相匹配,以利于较快形成区域产业规模优势。
《规划》要求,示范村(推进村)选择主导产业,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和企业意愿,发挥地方资源和人才优势,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全方位、多层次、长链条发展。当前应突出做强优质粮食产业,做大做强果、畜、蔬菜产业,着力开发区域特色产业,推进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业,发展农村服务业,积极培育和开拓旅游、文化、民间手工艺等非农产业。
《规划》强调,实施“一村一品”千村示范、万村推进工程,要进一步强化服务体系建设;构建适应“一村一品”发展需求的现代化、全方位的服务格局。
一是强化发展“一村一品”的科技支撑体系。要充分发挥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的优势,加大农业重大关键技术的科研与攻关,着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为发展“一村一品”注入新的活力。鼓励科研、教学和涉农企业积极参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推广,实现科研与产业发展的紧密结合,形成“一村一品”产业研发合力。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坚持点面结合,将推广示范应用新品种、建立动植物疫病综合防治点等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优先向示范村(推进村)延伸。扶持示范村(推进村)引进良种、建设良种繁育基地,扶持农民个人建设畜禽良种繁育场。要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制订“一村一品”主导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贮运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以示范村(推进村)为依托,建设一批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要加快发展循环农业。要加快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步伐,在示范村(推进村)建立国家公益性技术推广机构的服务终端,为农业科技支撑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完善发展“一村一品”的市场信息体系。继续实施“金农工程”和农业信息网络延伸工程,积极推进电子农务、农信通、农家乐信息服务,优先在示范村(推进村)建设农村信息服务终端。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鼓励具有地域特色和文化传统的产品申报名牌产品。扶持特色产品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商标注册。在“一村一品”发展重点区域推进“双百市场工程”,建设专业批发市场,完善交易、检测检验和信息服务等设施,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提升“一村一品”的内在品质。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批发市场、超市和旅游商品经营场所设立产品销售专柜和专卖点,扩大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实施范围。
三是培育发展“一村一品”的新型农民组织体系。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把规范、培育和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专业大户、农村经纪人、专业市场等放在突出位置,使其成为“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的市场主体。要强化培训,建立一支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员骨干队伍,深入到示范村(推进村),帮助建设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章程和各项制度,规范合作经济组织运作行为,保障会员合法权益,增强凝聚力。要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和各种农民专业协会联结,按照市场需求与农民签订产销合同,实现产加销一体化、种养加一条龙。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和基地、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发展“订单农业”,有效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
四是健全发展“一村一品”的农村人才培育体系。加快农村人才培养,造就一大批发展“一村一品”的新型农民。围绕主导产业,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依托省内大专院校、县级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乡镇农民技术学校、各级农民培训中心;对示范村(推进村)的农民进行整体培训。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农村基层负责人培训计划,加强对示范村(推进村)驻村指导员、农民技术骨干和领导班子的培训,不断提高带动能力。继续推进“阳光工程”,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技能培训。
五是建立发展“一村一品”的投入保障体系。建立农民为主、政府扶持、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做好“一村一品”产业项目的论证、宣传、推介和招商引资活动,广泛吸纳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村主导产业、特色产品开发。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全省各级农村信用合作社要优先将示范村(推进村)列入小额信贷示范村。积极稳妥地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逐步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各级财政从2007年起,都应设立“一村一品”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提升产业水平、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开拓市场、改进加工工艺、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等方面。对于确定的示范村,省级有关部门要将本部门的有关涉农资金和项目向示范村倾斜。县级政府要整合各类新农村建设资金;解决好示范村(推进村)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规划》要求,要切实加强对“一村一品”工作的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上下联动、条块结合。要帮助示范村(推进村)制订详细的实施规划或方案;县乡政府抓好具体组织和实施。要把千村示范、万村推进工程纳入县域经济考核内容,加强日常监测和管理。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发展“一村一品”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发展“一村一品”的强大合力。倡导全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积极鼓励、引导大专院校、城市社区以各种方式为发展“一村一品”做贡献。要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营造发展“一村一品”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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