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努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司长姜金方
开展青少年增强“尊重生命、关爱生命、健康生命”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是我国新时期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对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良好环境,对我国社会的稳定与繁荣,对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青少年是党和国家事业的接班人,是祖国未来的开拓者、建设者。目前,我国25岁以下的青少年超过总人口的三分之一,是一个值得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的群体。青少年的健康发展牵动了每个有识之士的心,近年来国内外环境的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大家高兴地看到当代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状况主体是好的,是主流;但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上把青少年犯罪、吸毒和环境污染并称为“三大公害”。当前,我国部分青少年确实存在法制意识薄弱、法律知识缺乏,由此而导致行为过激、违法犯罪的事件常见报端。同时,更需引起我们注意的是,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事件中分析,发现青少年违法犯罪有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犯罪数量持续攀升的趋势。因此,我们应正视部分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就显得尤为重要。
法制宣传教育是生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时,加强对青少年特别是大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必须的。我们作为一个司法职能部门,一定竭诚为青少年服务,根据青少年各年龄段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认知规律设计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帮助青少年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懂得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帮助青少年培养对法律的兴趣,懂得履行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帮助青少年增强守法用法意识,懂得明辨是非、尊重生命、热爱生命的健康生活方式;从而提高青少年自我约束能力、自我保护能力,最终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目标。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艰辛的工作,作为司法宣传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法制宣传职能部门的重要职责。为了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力争帮助青少年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在社会各界的大力的支持和协助下,我们共同组织了全国青少年网上法律知识大赛;开展了“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争创活动;设立了青少年社区教育中心,加强刑释解教和有不良习气青少年的管理和帮教;开展加强对少年犯、青年罪犯和劳教人员的法制教育活动;开展“一学三讲”活动;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这些活动都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赞誉,并在广大青少年中不断掀起自觉学法、懂法、用法的新高潮,促进广大青少年掌握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最后,预祝本届论坛圆满成功!青少年明天更加美好!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柯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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