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获”的逃犯为何不见了?
□本报记者 孟登科
2006年10月15日,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公安分局抓获了一名外逃多年的市级督捕逃犯李应照,该逃犯于2001年因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而被登记为网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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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州区公安分局也因为这次抓捕李应照的“突出表现”,得到了铜川市公安局的表扬。
这本是一起很普通的成功抓捕案件,然而数天后,一封题为“公安局长贪赃枉法私放罪犯”的举报信称数天前被成功抓捕的逃犯李某并不在当地看守所。
12月27日,本报记者到铜川市看守所和耀州区看守所核实:均查无此人。但内部材料却显示:李应照已经被抓捕归案,其网上追逃信息也已撤销。
此事暴露了网上追逃存在着明显的管理漏洞,此间专家建议有关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管。
网上撤逃
在《铜川市公安局2006年10月份追逃工作通报》中,本报记者看到:10月份,全市共抓获各类逃犯38名,其中本市上网逃犯29名。李应照是耀州分局抓获的第一个逃犯,也是惟一一名市级督捕逃犯,抓获时间为2006年10月15日。
从公安部内部网上的在逃人员信息数据库里,“公安部在逃人员”一栏中已无李应照的资料和照片,只能在“在逃人员撤销表”中找到他的相关信息。
信息显示:抓捕地点为“陕西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101号门面前”,抓获单位是“耀州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在陕西省数据库撤销时间为2006年10月19日,撤销填表人是耀州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成某。2006年10月26日,公安部数据库中也撤销了对李应照的追捕。
种种信息均显示李应照已被成功抓获。但抓获的逃犯咋不见了?
“没抓到人”
耀州区公安分局聂局长向本报记者承认:“当时就没抓到人。”
接到群众举报后,铜川市公安局对耀州区公安局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在未发现此案有钱权交易的事实后,要求耀州区公安局内部调查处理。”
聂局长告诉记者,在上报的材料中,“撤逃”确实存在着“弄虚作假”。但他称对“撤逃”一事并不知情,“是在看到举报信以后才知道此事的。”
耀州区公安分局的一名民警对“局长不知情”的说法提出了质疑:“批准在网上撤逃必须有局长签字。”
铜川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樊队长表示,对于“撤逃”一事,铜川市公安局已作出了相应的补救措施:收回了耀州区公安分局的网上“撤逃”权,派警察去河南上蔡县(李应照的老家,记者注)再次实施抓捕并取回李应照的照片(以供再次上网追逃),对于耀州区公安局的几名当事人也进行了严肃处理。“处理结果也已上报到陕西省公安厅。”
有知情人士透露,对当事人的处理是:一名主管副局长在分局局委会上作了书面检查、刑警大队长成某停职15天。
但是直到现在,李应照仍然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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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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