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子晚报昨天,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正式通过修改后的《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首次明确规定,省内高速公路收费站必须开足收费道口,保障车辆正常通行。因未开足收费道口而造成平均10台以上车辆等待交费,或者开足道口后,待交费车辆排队超过200米,收费站要免费放行,待交费车辆也有权拒绝交费。
江苏省人大法制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在前天和昨天进行二次审议时,有的地方和委员更明确指出,驾车人是按享受高速公路的快速标准来缴纳道路通行费的,如果车辆在收费站排队几百米甚至上千米,等上几十分钟,高速服务已经打折,再按原标准交费显然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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