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已经到了!”1月17日,深圳个人合作建房的组织者林立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显得很兴奋:“明天,我们就兵分两路:一路去洽谈收房,一路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此时,离深圳个人合作建房团队以1556元/平方米的价格竞拍购得两栋成品房还不足一个月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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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万多块一套房,“为购房者省了一半的钱”
合作建房者拍得的两栋宿舍楼,位于深圳市宝安金桥工业区,原属金桥实业有限公司所有。宿舍楼每栋6层,朝向一致。每层一条公共走廊,7套单身公寓一字排开。每个公寓约46平方米,拥有独立的卫生间、厨房和阳台。
“房子是经过简单装修的,达到入住标准,并非有些人所说的‘烂尾楼’。”林立人强调说。
虽然地处偏远,又位于工业区,房屋与市面上的商品房在设施条件、结构布局上“相距甚远”,但每平方米1556元的价格已经让合作建房者心满意足。
“在深圳,花7万多元便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很多市民对合作建房表现出极大兴趣。
竞拍成功的消息公之于众后,当天就有120多人通过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联系林立人要求加入。
“一共有84套房子,加入团队参加竞拍的有81人,足够分了。”林立人说,具体房间的分配,准备抽签决定。除了第一层和顶层的房间价格上稍微便宜点,二至五层价格都一样。
周围新房的价格起价都在六七千元每平方米,而两栋宿舍楼的每平方米价格只有1500多元,个人合作建房者是否捡了大便宜呢?
林立人解释说,除了合作建房节省了成本外,还有其他几方面的原因使房价降了下来。首先是两栋宿舍楼的土地使用权还剩36年,而新房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一般是70年;其次房子较旧,建筑年代大约在1995年,户型比较陈旧。
“目前房子的产权还是集体产权,一层楼只有一个产权证。”林立人说,他们打算通过公证处进行产权公证,并在国土局备案。
“这样就规避了可能存在的产权变更的法律风险。等正式过户之后,我们再向主管部门申请,分拆为一家一户的产权。”
当地媒体请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子估值大约为3000元每平方米。林立人认可这个价格,“大概为购房者省了一半的钱”。
多次失败之后,“竞拍模式”取得成功
林立人和他的伙伴们的个人合作建房构想起始于2004年。当时,林立人看到自己公司的一些年轻员工因为房价太高而买不起房,就开始琢磨个人合作建房。
他们选择了“竞拍模式”——“参加竞拍这条路子比较切合实际。一是因为楼已经在那里了,合作者比较有信心,二是因为手续简单。”
在经历过3次失败之后,“竞拍模式”终于在去年12月22日取得成功。经过一番惊心动魄的竞价,深圳市宝安金桥工业区五、六两栋宿舍楼落入合作建房者的囊中。
拍卖中,由于遭遇两名强劲的对手,两栋楼的价格分别从214万一路攀升,最终以293万元和299万元成交。竞拍成功后,林立人兴奋得高高举起双手,“拍卖槌落下的一刹那,心都要跳出来了”。
加上拍卖费用,81名个人合作建房者最终以603.84万元拿下建筑面积3880平方米的两栋成品楼。
是“合作建房”还是“团购”?
在这个房价高涨的时期,深圳个人合作建房者的成功似乎让人看到了一线曙光。
上海从事房地产经营10多年的彭先生认为,深圳采用“收购已建项目”的模式,绕过了拿地环节,又避免了建设过程,操作性更强,更贴合市场运作。
然而,一些专家学者们并不乐观,他们对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可操作性还存在着方方面面的疑虑。
深圳市社科院地产与城市营运研究中心主任高海燕称,深圳个人合作建房者的行为实际上是集体议价的成功,而不是个人合作建房的成功。
深圳中原深港研究中心总监张伟也认为,这实际上是一种“团购”行为,仅处于营销环节,并且存在很大偶然性。他认为,个人合作建房并非想象的那么容易,还要承担管理、组织等成本和各种风险,“这种购房行为不会成为主流”。
个人合作建房期待走向规范化
个人合作建房合法吗?这是林立人经常被问到的一个问题。
“我们所有的操作过程全部符合深圳市的基本法规。”他说,“在深圳,从土地使用权出让到房产权的交易,都可以个人身份参加竞标。”
《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标……上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投,也可联合竞投。”
“如果个人合作建房不按照规范性的章程操作,就很难消除非法集资和非法预售的嫌疑,所盖起来的房子有可能是违章建筑。”深圳一位律师建议,“政府部门应当尽快出台相关指导政策,通过试点等手段,促进个人合作建房的规范发展。”(记者胡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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