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大连视窗1月18日电 王金海、张世安报道: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促进和谐社会实现的重要保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十五”期间,大连市社会保障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历史性变化,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在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参加大连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的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之一就是民生问题,特别是围绕构建和谐大连的诸多方面政协委员提交了颇有见地的提案。经大连市政协十届二十一次常委会议,确定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提出的关于《逐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大连》提案,为本次全会“一号提案”。
提案认为,为适应加快构建和谐大连的要求,使惠民富市战略真正落到实处,必须以完善制度为主线,以扩大覆盖面为重点,以提高保障水平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和细化社会保障工作,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逐步完善大连市现行医疗保险制度
提案认为,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止群众“因病致贫和返贫”的重要保证。为此建议:一是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应坚持低缴费、保大病、全民性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缴费标准要在保证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水平的前提下确定;学龄前儿童和在校学生缴费应坚持低标准。保险支付可参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制定相关办法;对在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应单独确定能适应其基本需要的支付标准。补贴应重点面向困难群体,低保人员尽可能给予全额补贴,最大限度地保证城镇居民能够应保尽保。通过分步实施,争取在2010年前将大连市目前尚余的112万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范畴,建立覆盖全体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二是政策注意倾斜帮扶。为切实避免参保人“因病致困和返贫”,医保政策应向困难群体倾向,将参保人就医费用个人负担比率的“一刀切”模式,调整为按个人或家庭实际收入确定个人负担比例的合理模式,包括降低低保人群就医的个人负担比例,在医保基金有结余的情况下,把为困难群体减负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
提案认为,推进城市化进程,必须为失地农民设计制定一套既现实又具持续性的保障政策。因此建议:一是提高认识,纳入议程。政府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缓解持续增长的社会保障成本给未参保地区增加的资金压力;主管部门应认真总结经验,加强调研,合理制定资金分配和使用办法,积极探索为失地农民量身定做现实性与持续性相结合的政策,以全方位保障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二是强化参保工作,扩大覆盖面。要坚持“成熟一个进一个,成熟一批进一批”的原则,对于无法实现土地换保障的,可通过村民集资和借贷等办法筹集资金参保;对于集体经济实力较弱的,要深挖内部企业经济潜力,努力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对于土地是城市基础设施走廊不准开发征用的,应尽快确定最小规划范围,支付城市基础设施走廊部分的土地补偿费用;对“50、60”以上人员,在建立区级统筹保障机制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建立保险资金专户,筹集保障费用。三是建立就业培训机制,增强持续保障能力。建立强制性就业储备金制度,作为政府提供就业保障和培训的前提和资金来源;采取发放培训券的形式,防止就业保障金被农民移做他用;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要,有针对性开展普惠制培训;通过奖励和补贴等措施,促进企业主动多招用失地农民;对于政府投资为主的重点建设项目,应规定使用本地劳动力数量的比例;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使失地农民能够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平等的就业优惠政策。
不断提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
提案认为,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他们的社会保障权益不仅是农民工的迫切要求,也是实现社会和谐和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因此建议:一是尽快实现工伤保险全覆盖。大连市去年提出了农民工工伤保险3年全覆盖的目标,但目前还缺少相应的保证措施,应在推进、检查、监督、赔付保证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和制度,保证农民工切实受益。二是结合农民工特点设计社会保障制度。通过保障当期待遇或增强待遇的可携带性,保证其流动就业过程中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侵害;通过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设计中预留出“接口”,并与现行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从而达到保险关系的正常转移与衔接,提高农民工参保率。三是根据农民工实际,坚持准入低标准。实行低费率、低费基,农民工个人尽量少缴费或不缴费,使其能够享受最基本的保障待遇。四是提高用工单位社会责任感。通过主流媒体的正面宣传,加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政策的宣传力度,形成社会舆论氛围。切实发挥劳动监察职能作用,通过依法监督,推动用工单位自觉缴费,尽到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稳步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开展
提案认为,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因此建议:一是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与率。要加强对医疗单位的监督和管理;适当扩大可报销药品的范围;简化目前繁琐的报销手续;上调大病统筹的保障额度;不断加大政府补贴,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二是加强对农村困难群体的政策倾斜。放宽现行低保对象的界定标准,或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不同档次,扩大救济面;提高“五保”老人的生活费标准,使老人生活中的困难得到实际解决;适当减免农村特困群体的社会保障缴费。三是为农村贫困家庭儿童提供教育保障。政府应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建立贫困家庭儿童受教育长效机制,通过设立专项救济款等形式,切实解决目前有上升势头的农村儿童辍学问题。四是要尽快制定农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应坚持政府主导,加强这方面的政策研究,逐步建立适应大连市实际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或试行办法。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