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合肥二环以内九成以上卖水泥的小店面内卖的东关品牌水泥都是假的,整个市场假水泥日销量非常大,其规模触目惊心”。一位水泥老板向记者报料,随后在他陪同下,记者对省城十几个水泥销售点进行了暗访,暗访所及的销售点都在售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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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自曝行业黑幕”,这样的新闻,在我们的印象中还少吗?有房地产老板曾自曝过“黑夜有多黑,我就有多黑”;有从事装修生意的老板曾自曝出过装修业存在的黑幕;有经营调味品批发业务的老板自曝集贸市场假鸡精销售黑幕……
老板能够频频自曝行业黑幕,固然也是一件好事,最起码能让我们今后不再上当受骗。当然,这里面也不排除利益之争。看多了这样的新闻,人们自然会越来越提心吊胆。种种侵害百姓利益的行业黑幕,难道非得等老板来自曝?我们有那么多各行各业的监管机构,为什么就发现不了?
事实上,很多行业黑幕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有的甚至延续了数年,那为何相关监督部门会浑然不知或睁只眼闭只眼呢?比如2006年末的多宝鱼事件,据那些养殖老板自曝:在一些主产区,给鱼喂抗生素是公开的秘密。多宝鱼在本地至少三年没有人吃,全往外地卖。当地三年没人吃,你相关的监管机构竟然会置身事外?当地三年没人吃,也没能引起你们的高度关注?这种由于监管机构失职、渎职甚至是狼狈为奸而导致的恶性事件,还嫌少吗?
老板自曝行业黑幕之后,迫于舆论的压力,有关部门自然不会再袖手旁观。可是,如果那些坑人的行业黑幕不是靠有关部门事先主动监管查处,而是都要靠老板来自曝,那么,我们纳税人的切身利益是不是要靠老板们良心发现才能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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