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负责人任期业绩考核7月揭榜D、E级或降免职
张馨月
一年小考,三年大考。今年7月国资委将首次小考大考一起揭榜,公布中央企业负责人2006年度和2004~2006年第一任期业绩考核结果。
根据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修订《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A、B、C级的企业负责人,除按期兑现全部延期绩效薪金外,还将根据考核结果和中长期激励条件给予相应的中长期激励。
对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D、E级的企业负责人,除根据考核分数扣减延期绩效年薪外,还将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负责人进行谈话诫勉、岗位调整、降职使用或免职、解聘等。
2004年1月1日,国资委就颁布过一个业绩考核办法,目前已经公布和兑现了2004、2005两个年度的业绩考核结果。今年是第一个任期的结账之年,也是第二个任期的开局之年,国资委推出了新的办法。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日前召开的国资委业绩考核工作会议上表示,新的暂行办法更加突出发挥业绩考核在国有资产监管中的导向功能,更加注重把考核导向的重点放到提高目标管理水平、推动战略管理、引入价值创造理念、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上来。
第二个任期考核,首先就要完善目标值的确定机制。新办法要求,企业确定的年度和任期考核目标建议值,要和上报国资委的三年滚动规划相衔接。今后,中央企业要围绕企业发展战略来开展业绩考核。同时规定,凡企业年度利润总额目标值低于上年目标值与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最终考核结果原则上不得进入A级。但处于行业周期性下降阶段且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仍处于领先水平的企业除外。
新办法还规定,对在自主创新(包括自主知识产权)、资源节约、扭亏增效、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负责人,国资委设立单项特别奖。国资委将支持科技型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今后考核中将根据企业承担国家和行业共性技术研究的任务量,适度加大技术创新、研发投入和产出等分类指标的权重。对具备条件的企业,分类指标中将引入反映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转化能力指标。
此外,今后的考核中,除了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这样的关键绩效指标,央企的价值创造能力将被关注。办法规定,凡企业使用经济增加值指标,并且经济增加值比上一年有改善和提高的,给予奖励。
据了解,目前,华润集团、中国电信集团、中建总公司、东风汽车公司、神华集团、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广东核电集团等企业已经尝试采用经济增加值(EVA)方法对下属企业进行考核与奖惩。
黄淑和同时表示,列入国资委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的,且外部董事超过全体董事二分之一的央企,国资委将不再直接对企业经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而是授权企业董事会负责考核;外部董事没有到位或虽然到位但尚未超过全体董事二分之一的,企业经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仍由国资委依据考核办法执行。
(责任编辑:韩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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