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祁洪波原是门头沟区育园小学教师,其利用教学之机,在教室内多次猥亵14名未满14周岁的女生。日前,市一中院终审裁定祁洪波犯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案发源于一句“流氓老师”
祁洪波是北京人,曾担任门头沟区育园小学三年级信息技术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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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检方介绍,祁洪波的行为持续了两个多月。直到去年6月23日,其中一名女孩对母亲说:“电脑老师是个流氓老师。”母亲仔细询问女儿后得知,电脑教师时常在上课时摸女学生。于是立刻给其他几名学生的家长打了电话,家长们也向孩子求证了此事,当天晚上,家长们联合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律师辩称并非当众猥亵
在案件审理阶段,祁洪波承认,他时常坐在教室的座位上,抱起学生,隔着衣服抚摸学生的隐私部位。其辩护律师提出,教室不是公共场所,祁洪波并非当众猥亵。
对此法院一审认为,祁洪波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教室内有不少学生,属于公开猥亵儿童。祁洪波身为人民教师,明知女学生们都是未满14周岁的儿童,却当众实施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
在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后,祁洪波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他又申请撤回上诉。
日前,市一中院终审裁定准许其撤回上诉。祁洪波有期徒刑6年的判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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