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向华实习生陈媛)1月17日下午,西安市物价局联合卫生局召开“价格服务进医院”现场会,并选择第四医院、红会医院和中心医院等三家单位作为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试点,要求其完善各项制度及价格公示,处理医疗收费纠纷实行首问负责制;建立监督站,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同时在价格部门、医疗主管部门、医疗机构、患者之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化解医患间的价格矛盾。
同时,西安市卫生局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以及收费一日清单和住院病人医药费用签字认可、医院内部价格检查等制度。医院要及时受理患者对医药价格的投诉,要规定接受群众投诉后的答复时限。鼓励医院按一定比例在住院病人中聘请医疗服务价格义务监督员,主动接受病人的监督。会上,三家试点医疗机构还被授予“价格服务示范医院”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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