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案昨二次开庭审理:张海“雄辩”如昔与法庭审判员发生争吵
记者徐靖、孔发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总裁张海涉嫌职务侵占与挪用资金一案,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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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审前张海不时微笑
昨日上午9时30分,当羁押在佛山看守所近22个月的张海再次出现在法庭上时,现场立即一阵骚动。张海齐耳长发、瘦削身形,与之前见诸媒体的固有形象有了不小的差异,但精神状态却显得不错。走上法庭的短暂时间内,张海不停地回头向坐在旁听席上的亲友望去,并不时微笑。随后,庭审正式开始,控辩双方就“张海挪用健力宝集团资金828万元人民币用于偿还其个人欠款”的指控进行了激烈交锋。在两个多小时的法庭质证阶段,张海本人数次打断公诉人的发言,情绪激动,“雄辩”如昔,甚至还与法庭审判员争吵起来。
指控称张海挪款828万
昨日上午的第二次开庭,检控方主要指控张海挪用健力宝集团资金828万元人民币,用于偿还其个人欠符秉三公司的欠款。为此,公诉人提供了曾与健力宝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深圳市盈泰森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姚炳雄的证言,以及银行电汇凭证等证据。检控方表示,这笔债务产生于1998年,当时张海还没有进入健力宝集团公司,而健力宝公司也没有与符秉三公司有任何债务关系,既然健力宝公司与这笔债务没有关系,那么健力宝集团就不应当承担还款责任。实际上,以前的庭审,包括昨日的证人证言又再次确认,张海在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的情况下,利用自己担任公司董事长、总裁的职务之便,挪用健力宝公司的资金,用于偿还其个人的借款,数额达到828万元,该款项一直都没有归还,从而构成挪用资金罪。
两证人称张海未挪款
在昨天的第二次开庭中,陈晶彧、曹庭武两名证人亲自出庭为张海辩护,他们均表示828万元是健力宝的欠款,不是张海个人欠款。曹庭武曾担任健力宝集团总裁办公室主任,他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财务处理未完成的事件,张海的行为是得到总裁办公会认可的工作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张海的辩护律师表示,在第一次庭审时,公诉机关指控张海挪用828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借款证据不能成立。828万元是健力宝的欠款,而张海在经过董事会同意后,用预算外资金归还。其中这次出庭作证的陈晶彧和曹庭武的证言,都能证明这一点。而在第一次庭审时,公诉机关提供的曹庭武证言中并没有涉及此方面的内容。张海本人也当庭表示,他个人从未向符秉三的公司借过款项,“我有足够能力证明这钱不是我个人借的,而是河南心智借符秉三的”。张海称,健力宝扣押了河南心智的资产,在这个事实前提下,他作为健力宝集团的总裁、董事长,由董事会授权,在保证健力宝集团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权力对公司计划外资金进行调配和使用,“我不光没有挪用的动机,还做了很多补救工作”。新闻来源:广州日报tryshowAd(3,0,1);catch(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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