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月16日电《咬文嚼字》杂志16日在上海公布了2006年中国出现频率最多、覆盖面最广的十大语文差错。这十大差错是:
1、“像”错为“象”。2、丙戌年的“戌”错成“戍”。3、神舟六号的“舟”错成“州”。
4、“即”与“既”用错,如“既来之”错为“即来之”。5、街头招牌中常见的繁体字错误是:美發。即使用繁体字“美髮”也不能写作“美發”。6、“启事”写成“启示”。7、新疆“哈密瓜”的“密”错为“蜜”。8、在信封上将“收”字用括号括起来,而括号是用来标明注释性文字的,这样用在信封上则是错的。9、圆明园是英法联军烧毁的,众多地方错成“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10、“食色,性也”一语出自《孟子·告子上》,它是告子而不是孔子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