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1月18日电 记者赖伟行报道:今天召开的广东省全省卫生工作会议透露,从今年起,广东将对全省乡镇卫生院按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进行改革和建设。
改革后,广东将由县(市、区)政府对管理乡镇卫生院承担全面责任,原则上每个乡镇必须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余者以实际情况改为乡镇卫生院分院。
广东将建立稳定的乡镇卫生院投入保障机制,省财政按核定编制(每万户籍人口配备10人计算),每人每年1.2万元补贴年度经费,用于人员开支和事业发展。而安排给乡镇卫生院的年度经费,将不会冲抵中央和省政策规定对农村卫生事业的其它投入。广东还要求在乡镇卫生院推行人员聘用制,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卫生技术岗位,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编内人员总数的90%。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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