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商报记者 黄长满 报道
“当初买房子的时候,金大地房产开发公司销售员说这是高档小区,楼下门面不会做餐饮,可现在各式餐饮店都进来了。”近日,家住大光路香格里拉小区的几位业主致电商报,反映他们楼下餐饮店制造油烟,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而小区物管却没有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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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业主韩女士介绍,自己花几十万元买了一套住宅,才住一年时间,楼下一层变成了一家餐饮店,每天中午、晚上排出的油烟让她难以忍受。虽然油烟管道直接进入小区内的下水道,但散出来的味道还是能闻得到,晚上在家睡觉都不敢开窗户。
“当初买房时,金大地房产开发公司的售楼小姐说香格里拉是一个高档小区,楼下的门面不会像其他小区一样搞餐饮影响业主的生活环境,可一转眼情况就变了。”韩女士说,苦于当初的承诺没有书面形成,现在很难办,但作为物业管理总该为业主维护权益吧?几次找到物管,不是说再了解一下情况就是说他们管不了,或者干脆让业主去告餐饮店。大半年下来,物管负责人都换了几个了,问题却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记者昨日就韩女士的反映找到了负责香格里拉小区物管的金大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香格里拉管理处的一位负责人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确实接到了一些业主的抱怨,管理处也很重视这个问题,多次派人到现场查看,发现餐饮店的排污状况符合环保要求,味道并不是很严重,但物管还是积极地与餐饮店老板进行沟通,看看能不能延长排烟管道以及加强管道密封,并没有不管不问,这需要一个过程。
宋先生坦言,住户是业主,餐饮店也是业主,物管夹在中间很尴尬。门面各种经营证件齐全,出租给谁是门面所有者自己的权利,他们也管不了。物业公司的职能主要是为业主做好服务工作,不具备行政执法权,没有什么办法能够取缔它们。
其实,类似香格里拉小区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民宅与商用并存形成的社区经济现象已经相当普遍,但一旦住户和商户出现矛盾却难以协调。那业主如何才能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叶菲律师介绍,国家环保总局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在油烟污染方面,国家也已出台了严格标准。业主可以通过民事法中“相邻权”的规定提起诉讼。业主在判断商铺是否扰民时可重点关注其平时的经营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环保部门投诉,由环保部门派人到现场测量、鉴定,以确定是否超标。如果业主投诉后,主管部门没有回复,也没有做出必要的处理意见,属于行政不作为,业主有权提起行政诉讼。(13版《舆情》)
(编辑 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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