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撞死人赔150元,这还能让人说什么!
媒体报道,年仅8岁的男童冰冰在景德镇市昌河生活小区命丧火车铁轮。赔偿数额问题成了父母和铁路部门争执的焦点。父母认为,景德镇铁路运输管理处至少应该赔偿20万元人民币,而铁路运输管理处出示了一份1979年的国务院文件,表示“救济费”最多是150元。
看了这样的消息,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又能说些什么!真是闻所未闻,现在怎么还会发生这种事情?!
这只是人的命不值钱的问题吗?人的命有时是宝贵的,这要看什么人的命。这个小学生的命就不值钱,他的生命价格只是150元。
这只是这份1979年的文件还在是铁道部门依据的问题吗?时至今日,这份文件还在发生着作用,就如此具有生命力?!
除了对上述问题的追问让人喘不过气来,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景德镇铁路运输管理处所持的立场和态度。他们依据一份国务院在1979年颁发的第178号《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文件,这份文件规定,铁路部门可以对死者家属救济150元人民币。当然考虑到实际情况,他们目前为死者支付了3000元安葬费,还答应另外给死者家属支付1万元的生活救助费。铁道部门为什么把时隔28年之久的文件拿出来搪塞死者家属?是这份文件还在执行,还是铁道部门的这些人脑子出了问题?是他们的脑子出了问题,还是他们视人们的生命如草芥?!
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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