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1月19日电记者汪波报道:作为全国“大粮仓”的黑龙江省,已连续3年实现了粮食大丰收,去年粮食总产达到378亿公斤,比上年增加18亿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3552元,比上年增长10.3%,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把农业大丰收变成农民大增收”的目标。
| |
2006年初,黑龙江省明确提出要在连年大丰收的基础上,把大丰收变成农民大增收。为此,2006年,黑龙江安排3500万元专项资金,推进农业科技合作共建活动,实施科技致富项目98个,建设市县和乡村农业科技示范区1240处,免费向农民开放,千余名农业专家在县市35处“专家大院”全天候服务农民。
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积极开展送信息、送技术、送客户下乡的活动,助农卖粮。到现在,全省已售出水稻41亿公斤、玉米51.5亿公斤、大豆31.5亿公斤。各地还努力发挥粮食资源优势,开拓省外销售市场,陆续与京、津、沪、浙等7个粮食主销区建立了稳固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顺畅的销路给农民吃了“定心丸”,也为全省粮食稳产高产、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了保证。据测算,全省农民仅卖粮价格提高这一因素,就比上年增收15亿多元。
为加快农民增收步伐,全省认真落实各项惠农富民政策,加大支农惠农力度。春耕前,在国家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资金未拨付的情况下,省财政先行垫付资金28.3亿元,于2006年3月底前全部发放到农民手中,12.7亿元综合直补资金也在春耕结束前发放给农民。与此同时,省级财政还加大了对春耕的扶持力度,安排支农资金44.9亿元。农民种粮积极性空前高涨,全省仅水稻、玉米等高产作物面积就比上年增加705万亩。农民收入已实现连续三年大幅度增长,人均比免税直补前增收1043元。
大丰收带来大增收,还得益于农民负担的大幅度减轻。黑龙江省共取消涉农收费项目829个,处理违法加重农民负担人员1800余人,使农民负担由35.9亿元降到目前的3.8亿元,比6年前减少30多亿元。为从源头上消除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全省推进了多项配套改革,明确规定凡是农村“一事一议”筹资完成的集体农田水利建设、植树造林、修建村(屯)道路等公益事业,省级财政给予50%的资金作为奖励补助。如今,涉及农民负担的上访数量与前些年相比已明显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