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重庆市彭水县教委借调干部秦中飞,去年9月因一则针砭时弊的短信诗词失去了自由,涉嫌诽谤被刑拘,继而被逮捕。经舆论关注,秦中飞命运随后出现逆转,关押29天后被“取保候审”,再过25天,该案被认定为错案,秦中飞无罪,并获得了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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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被舆论称为“彭水诗案”。“彭水诗案”错在哪?据悉,有关方面组成调查组调查后认定,这是一起政法部门不依法办案、党政领导非法干预司法的案件,目前当地正组织政法机关学习反思,县委书记蓝庆华已被免职。
《沁园春·彭水》是在2006年8月15日中午填写的。8月31日下午5时许,秦中飞因这条短信,被警察带走。也就是在同一天,秦中飞被抓之前,县长周伟首次获悉了这首词,“8月31日,我在重庆开会期间获悉的。”
据调查组后来所做调查,9月1日上午,彭水县公安局、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法院刑庭多个部门领导坐在一起研究案情,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非政法部门的领导也参加了会议。研究结果很快出炉,决定以涉嫌诽谤罪立案调查,否则会影响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由于之前的会议对此案已经有了“定论”,检察院迅速下发了逮捕令,9月11日秦中飞被执行逮捕。9月29日,彭水县公安局主动给秦中飞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至此,秦中飞已被羁押了29天。
取保候审应由犯罪嫌疑人一方提出,但此次却是公安机关主动要求,这一做法其实间接承认了这是起错案,然而公安机关却一错再错,非要给秦中飞治罪。10月7日,公安局将此案移送检察院起诉。据有关调查材料显示,事后,公安局长周明光承认,公安机关是抱着一种“老汉儿(父亲)被打了,儿子岂能不管”的心理办案的。
更多的媒体连续参与报道此案,在全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中央领导也对此作出了批示。重庆市有关部门立刻组成调查组展开调查,10月24日认定秦中飞无罪,撤销该案,10月25日发放国家赔偿金212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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