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江西一大学生受同学唆使后,伙同他人制造假印章,印制假饭菜票共计面额3.3万元。日前,他因倒卖伪造有价票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3000元。
今年24岁的张某是南昌某高校大四学生,学习成绩不错,曾是优秀学生会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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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张某的同学胡某找到张某,问他想不想赚钱。经胡某的“言传身教”,张某便开始跟胡某一起干了。同年12月,胡某又印制了面值3万元的红色假饭菜票。
青山湖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查明,张某第一次以600元人民币从胡某手中购进了面值2000多元的假饭菜票,然后以假饭菜票面值的6折至6.5折卖给其他同学,从中赚取了300多元。张某先后8次共以9200元人民币从胡某手中购买假饭菜票,面值共计3.3万元(蓝、红两种)、获利8000多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认罪态度好,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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