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准,北京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简称市流管委、市流管办)日前成立。19日,北京市流管委召开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流管委主任强卫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市流管委副主任马振川主持,副市长、市流管委副主任吉林介绍了市流管委及流管办的机构职能,部署了关于区县、街乡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机构设置的有关事项。市流管委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管理与服务工作。市流管办作为市流管委的常设办事机构,与首都综治办合署办公。
据了解,各区县将在近期撤销原有的流动人口管理机构,统一成立区县级流管委和流管办,全市各街道乡镇也将陆续建立流管委及其办事机构,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陈冀平对北京市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工作,在全国率先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市、区县、街乡专门管理机构给予高度评价。他希望北京市充分认识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从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大局出发,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将流动人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时为全国流动人口管理总结出好的经验和做法。
强卫在讲话中总结了北京市十年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指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的工作思路。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对流动人口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和统筹规划,形成市、区(县)、街(乡)、社区(村)四级管理服务体系,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结合城市定位研究制定人口发展总体规划,打牢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根基,强化以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管理,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水平,围绕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积极探索创新,努力开创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新局面。(记者王皓通讯员陈冲)
(责任编辑:王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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